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廉江市合顺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完成了广东省廉江市营仔镇圩仔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受廉江市合顺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广东省廉江市营仔镇圩仔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19日(20个工作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13763073557 杨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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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廉江市营仔镇圩仔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广东省廉江市营仔镇圩仔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